人造板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新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关于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的要求,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填报负担,自2025年1月1日起,将人造板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年报“多报合一”,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企业年报一并填报。
报送时间
人造板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报送时间与经营主体年报时间相同,即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
报送对象
获得人造板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应依法依规提交人造板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具体报送流程
1.企业登录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的“企业信息填报”的功能进行登录,按照公示系统原有登录方式(如“联络员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等)完成身份认证,开展企业年报填报工作。
登录公示系统首页(www.gsxt.gov.cn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然后,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并完成身份认证。即可继续申请
2.年报填报
在年报填报中增加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填报模块,系统自动关联带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年报填报时确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可增加、修改、删除)。
找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填报模块,按实际情况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填报信息。
3.年报预览
年报填报完成后,可在年报预览中再次确认填报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
4.年报修
改年报期间(1月1日至6月30日),可对已提交的年报内容进行修改。
提示
1.年报中所有数据项均为必填项。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不在年报中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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